水池漏水一般都是以局部漏水形式出现的,水池所处的地质不同,功能不同,设计与施工不同,其漏水部位和形式多样。有的在地上,有点在地下,有点一半在地上,一半在地下。
1、漏水部位:水池局部漏水通常都是只占水池外面积的较小部分,大的有数平方米,小的只有碗口那么大,按面积只有不足地下室外面积的千或万分之一。但对水池的使用和耐久性危害很大。漏水部位有约70%产生在底板部分,或底板深的坑,而多数又发生在底板或坑的交角(在室内看为阴交角)少数在地下室外墙壁的中下部。
构造性漏水:指水池的施工缝,后浇带,止水带处因应用材料不当,施工隐患引起的构造性漏水。水池结构设计除应符合前述蓄水工程设计要求外,尚应考虑下列要求:不考虑地震荷载,只考虑水池自重、水压力和土压力。计算土压力时填土容1.8t/m角取为 30°。
2应按地质条件推求容许地基承载力,否则须采用碎石(或粗砂)铺平并夯实。
3.水池应尽量采用设计,池墙尺寸应按设计或按规范要求计算确定。
4.水池的基础是非常重要的,高度不低于1.1m。